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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身仙子想回家放牛第64节(1 / 2)





  他夸张地伸手比划,“他刚跑山的时候,那肚子那么大,脸那么圆!现在下巴尖了,肚子也消了,瘦了起码几十斤吧!而且,从来不见他来膳堂吃饭!我看他可能对跑山真没什么兴趣,也许只是单纯想减肥?”

  田华有段日子没见他了,“此话当真?”

  为了证实这个猜想,他们晚上躲在距离虎王洞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。

  这次毫不意外又被那白衣修士丢出去,但已足够看清他的样子。

  仍是一身粗布白衣,却变得清瘦挺拔,被汗润透的薄衫下隐约可见肩背、腰腹勃发紧致的肌肉,黑发贴在脖颈,胸口微微起伏,侧目望来时,周身气势更加凌冽逼人。

  那宽肩窄腰大长腿,已是破茧化蝶,重获新生。

  真俊呐!

  落地时,田华久久不能回神,怔然望着前方,“我好像知道他是谁了……他真是来减肥的……”

  另一头,蓬英带着阮芽回到石头村。

  既然要长住,就免不了从村口过,跟乡邻们打个照面。蓬英作书生打扮,一身松绿长袍,竹簪束发,面上施了伪装的小法术,比他实际的样貌平凡年老些。

  倒也不丑,在凡人堆里,尤其是石头村这样的小地方,已是难得一见的俊秀。

  当了爹,整个人气质大变,当真有了几分老父亲的成熟稳重,阮芽在前头蹦蹦跳跳,他大包小包提着,不时叮嘱她慢些。

  从村口那棵大柳树下过,果然见万年不挪窝的王阿婆坐在树下纳鞋底。

  看见这俩人,王阿婆“哦哟”叫唤一嗓子,“看看谁回来了!丫丫回来了,哎呦呦,丫丫这小半年上哪去了。”

  阮小花临走前跟乡邻们说,是带着孩子上城里做生意去,阮芽记着呢,来的路上早就背好了说辞,“我娘在城里做生意,我爹身子不好,我带他回来养病。”

  树下还有个妇人,是二狗他娘张氏,她好奇问:“你娘在城里做的什么营生?”

  这个问题阮芽也问过,阮小花从来不骗小孩,她是魔域的大护法,主业是杀人。住在魔域这段时间,阮小花每次回来,蓬英都要帮她清洗法宝,洗去其上的血迹肉屑,安抚幽日镰躁动的魔灵气。阮芽每次都蹲在一边,看得津津有味。

  可阿娘的差事,能随便往外说吗,说出来还不得吓死她们!

  阮芽挠挠腮帮子,“唔,杀猪,阿娘杀猪的。”

  “屠夫啊?”张氏瘪瘪嘴,“我还以为是什么好营生。”

  这话倒是没错,确实不是什么好活,很危险,容易受伤。

  王阿婆瞥见不远处的蓬英,冲着阮芽挤眉弄眼,“那又是谁,你爹?你爹不是早就死了?”

  阮芽理直气壮,“我后爹呗,我娘在城里找的。”

  张氏探头去瞧,可不是嘛,丫丫身后跟个男人,长得高高瘦瘦,那穿着,那气质,一看就是城里来的。

  王阿婆鞋底也不纳了,顶针摔进蒲篮里,“你娘就爱小白脸,我家大牛多壮实,这个小白脸看着瘦瘦纤纤,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,哪有我家大牛好,你娘真是没眼光啊,找来找去,怎么找了个这样的……”

  她话音未落,身边一道绿影晃过,竟是蓬英去地里搬了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头过来。

  他抱着石头,脸不红心不跳,提鞋似的轻松,“哐啷”一下砸在大柳树底下的泥地上,再用袖子掸掸上面的灰,“丫丫坐,坐着聊。”

  王阿婆目瞪口呆,张氏吓得蹦出三丈远。

  阮芽实诚摆手,“不坐了爹,咱待会就回家了。”

  蓬英轻哼一声。

  王阿婆家的大牛他还不知道吗?他早年来看丫丫,常看见那个长得跟野猪似的大黑胖,成天围着小花家的外墙打转,想方设法献殷勤。

  算算年头,今年也三十好几,快四十了吧?凡人这个年纪,已是半截身子入了土,实在是很老了。

  蓬英低头拍着袖子上的灰,再一抬头,换了个笑模样,“哦,大牛啊,我听花儿说过。怎么还没娶妻是吗?是年纪太大,还是这边嫁娶本来就晚?我不懂这边的规矩,大娘勿要怪罪,好奇罢了。”

  阮芽是个实心眼,“娶了,牛叔娶了,可他脾气坏,把媳妇打跑……”

  “好了好了!”王阿婆两手高高举起,胡乱划拉两下,抓起她的蒲篮,“我回家烧饭了。”

  蓬英重重哼一声,挺起胸膛,如斗赢了架的大公鸡。

  那石头放在树下不方便,他又给搬回原处,才领着阮芽回家,留张氏一个人愣在原地。

  还是那黄泥糊的矮墙,院子里有棵老槐树,过了一冬,枯叶落得满院都是,阮芽赶路累了,径自回屋休息。

  屋中有法阵维系清洁,不落尘埃,不染潮气,一切就跟离家时没什么两样。

  阮芽在这里住了十六年,回家的感觉自不必说,到处都是她熟悉的,感觉前所未有放松。

  关闭了门窗,除去外衣,躺在床上,她苦恼敲了敲脑袋。离家到回家这段时间她去了哪里,又去做了什么,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。

  娘亲说,她去九华山打工了,这个她记得,可是去了九华山之后呢,模模糊糊,有两个人影围绕在她身边。

  可他们是谁呢?她越往深处想,越是昏沉,今天也不例外,想不了多大一会儿,她便沉沉睡去。

  院子东南角有个小菜园,一侧用砖砌了个石台,被重重法阵包围着,那是专门用来放阮芽真身的地方。

  蓬英把花盆放进去,浇了些水,才撸起袖子扫院。他本就是细致的人,性子也温和,不喜欢打打杀杀,做这些杂事倒是从来不觉得烦,甚至有些乐在其中。

  少年时就一直向往着,早点成家,相妻教子。如今得偿所愿,自然加倍认真。

  这厢他刚扫完满地的枯叶,又将荒废的菜园翻了,准备播些小菜,外面传来敲门声。

  蓬英施术整衣,打开院门。